许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许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许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狠抓组织领导,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协同管理、专职专人具体督导、单位全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为将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许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通过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志愿服务”“文明标兵”“文明科室”“文明家庭”“诚信标兵”“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等评比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文明素养和单位文明程度,于2018年被评为许昌市文明单位。

今后,许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将巩固和发展已有的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探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更高、更新的层次,为促进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