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市域内9座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调研巡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9-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关注我市所建9座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运行、管理、维护、推广应用工作,印发《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调研巡查的通知》(许自规明电〔2019〕21号),在建设基准站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期排查的基础上,8月21至9月10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域内9座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调研巡查。

通过实地查看基准站运行维护情况,和承建基准站投资人、基准站设备供应商、基准站看护人员沟通谈话、和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人员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我市9座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运行、管理、维护、推广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市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和使用稳定开展。

通过调研巡查,较为深入地了解了我市基准站运行、管理、维护现状,以及造成个别基准站故障、信号不通的在管理、建设经费、维护经费等原因,和基准站在推广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对面沟通交流、交换意见,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具体困难和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对因县(市、区)财政资金短缺造成断网断电,基准站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督促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加强资金协调力度,及时支付基准站建设费用和协调解决网络通讯、用电等费用,保证基准站稳定安全运行;对于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的基准站,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及时帮助社会投资人协调解决基准站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基准站正常运行。

我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服务系统管理的通知》要求,遵循“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开放服务、保障安全”原则,采用县(市、区)财政投资(建设4座)、和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5座)两种方式进行的建设,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基准站的运行维护需要费用,社会投资人投入的建站费用需要收回盈利,这些问题不彻底解决,有可能因资金问题使基准站断网断电,从而造成部分基站无法正常使用,这将会影响到全省基准站数据和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建议省厅尽快出台基准站维护运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按照“谁建设 谁受益”的共建共享原则,制定基准站运行收益分成办法,在确保基准站正常运行费用支付的同时,有一定的收入,确保基准站运行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基础测绘服务保障。

许昌市通过对全市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调研巡查工作,将有力保障基准站的正常有序运转,促进北斗系统在自然资源、规划、测绘、防灾减灾、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服务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