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策并举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2-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多发频发态势。若处理不及时,或方式方法不得当,易引发集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及时解决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是一项十分艰巨、切不可懈怠的重要工作,是维护集体林区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原林业系统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变动较大。面对这种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策并举,进一步强化全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是健全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领导机制。要求各县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对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有变化的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切实提高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遵规守矩,依法调处,不得以权代法,对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可能出现的矛盾,要认真排查,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做好防患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预防工作。要求各县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林业基本政策,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研究分析当前社情民情,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