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加强测绘任务备案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2-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约谈了在我市辖区内实施测绘前未按照规定办理测绘任务备案的我省某测绘资质单位法人和许昌项目负责人,在对该公司提出严肃批评的同时,责令其限期办理,该公司法人和许昌项目负责人诚恳的接受了批评,表示马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平台”的“测绘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完善项目测绘任务备案工作。

我部门机构改革整合以后,原国土、规划、林业部门职能充分融合,相关职能科室业务充分对接、相互配合,解决职能交叉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我市辖区实施测绘前未按照规定办理测绘任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科室不予进行规划核实验收。

《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都明确要求,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成测绘任务备案工作。测绘单位未按时备案的测绘项目,“测绘资质管理系统”中视为无效业绩,不能参加河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对测绘单位项目未及时备案的行为计入测绘机构信用管理记录。

通过持续加强测绘任务备案工作,有效避免了重复测绘、重复投资,进一步规范了来我市进行测绘的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市场行为,加强了我市测绘市场的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实现执法监管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创新和相关职能科室、执法监察大队联合测绘执法监管手段,加强对地理信息新兴领域活动的研究和检查,适时开展测绘资质单位资质巡查、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将执法监管结果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之中,促进测绘资质单位诚信自律,维护公平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