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谋划2020年度批而未供处置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1-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增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省厅下发2020年度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任务前,局开发利用科提前谋划,及早提取数据,下达任务,硬起手腕,着力攻坚。确保全市2020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早作准备。元旦节前后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提取2009-2017年农转征项目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列出全市2020年度批而未供任务底数台账。2009-2017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10703.79公顷,已供应8697.58公顷,批而未供面积2006.21公顷。其中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2910.50公顷,已供应2009.44公顷,批而未供面积901.06公顷。市本级数据已下发并经魏都区、东区、开发区、示范区核对确认无误。

二是传导压力。根据全市2020年度批而未供任务底数台账,市本级未供应面积901.06公顷,其中:魏都区429.06公顷,东区254.10公顷,开发区83.09公顷,示范区134.81公顷;建安区未供应面积382.65公顷;鄢陵县未供应面积172.32公顷;襄城县未供应面积142.23公顷;禹州市未供应面积186.61公顷;长葛市未供应面积221.34公顷。下一步将按照未供面积的23%(暂定)对各县(市、区)局进行任务分解。

三是强化措施。一是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应的,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书》直接核发给政府有关部门。二是对确实无法盘活利用的,要积极开展“规范认定无效用地批准文件”工作。三是对批而未供土地数量集中的市本级范围,明确要求:2020年在供应土地时,每供应2宗土地,至少含1宗批而未供任务台账中的土地,否则停止该辖区批而未供任务台账外的土地供应;年中对批而未供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任务完成率低于50%的,停止该辖区批而未供任务台账外的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