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1-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近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许昌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该《方案》先后多次向市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和防震减灾中心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召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座谈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全面的梳理了区域评估相关业务流程,并优化业务主要办理程序。

该《方案》提出,在全市范围内的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功能区等其他特定区域,创新评估评价方式,由各县、市、区片区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对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单个项目的评估评价,片区内的项目全部共享、免费使用评价成果。

该《方案》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今年底前,基本上建成政府买单、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