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3-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3月6日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3月10日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到5月10日,在全市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主要治理内容:

一是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

二是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林内、林缘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是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

四是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