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荣获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4-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9年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4月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被许昌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

自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宽严相济,多策并举,切实增强了登记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文明和谐意识,提升了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实现了不动产更正、异议、查封、换证、查询等1小时内办结,抵押、商品房转移等1个工作日办结,其他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实现了只排一次队、填写一张表、提交一套资料;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到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正式上线“i许昌”手机APP,提供在线预约、申请、查询业务进度、信息公开等服务。获得了上级领导和办事群众的好评,树立了不动产登记良好形象。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认真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班子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强化思想教育,不断改进工作机制,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以优良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