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矿业权转交工作全面完成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4 号)(以下简称规4号文)关于登记权限有关规定,落实规4号文实行矿业权申请登记 “一网通办”要求,省、市、县三级矿业权登记权限全面调整。到目前为止,省厅已将下放市局办理的矿业权登记项目调整到位,我市移交省厅及我市县两级之间登记项目移交工作已全面完成。省厅向我市下放3个采矿权,县级移交市级4个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