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定义务 建设森林许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春暖花开,又是一年植树时。在3月12日植树节当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大力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动义务植树活动,动员全市上下共同行动起来,履行法定义务,参与植树造林,为建设更加宜居的森林许昌增绿添彩。

在市级主会场国有襄城县林场令武山林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根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市政协主席刘保新等四大班子领导和干部群众、青年志愿者等,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号召和引领全市人民参加植树造林。

一到植树现场,史根治市长就和其他市领导拿起铁锹走向植树地点,与干部群众一起忙碌起来,扶正树苗、挥锹培土、踩实松土、两三人一组,相互配合,每道工序都细致认真、有条不紊,不一会儿,就种下了一株株笔直挺立的树苗。

植树结束后,史根治市长简要听取了全市国土绿化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植树造林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建设“宜居之城”的应有之意。一要科学规划。在“两山”理论指引下,按照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科学编制我市植树造林规划,推动植绿“加法”与治污“减法”齐头并进,让青山绿水常在、蓝天白云常有。二要加快进度。抓住当前春暖花开的大好时节,加快栽植进度,尽快完成我市年度国土绿化任务,加快森林许昌建设。三要保质保量。对苗木质量、栽植质量、后期管护质量等严格把关、加强督导,避免“年年栽树不见树”,同时要创新运用市场化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四要因地制宜。围绕“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建设目标,大力挖掘增绿潜力,合理规划绿化布局,因地制宜选择树种,让群众得实惠,让城乡更宜居,充分发挥植树造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据统计,当天全市1个市级主会场、8个县(市、区)分会场、96个乡(镇、办)会场,共7713人参加植树活动,栽植白蜡、楸树、侧柏、五角枫、柿树等各类苗木7.3万余株,栽植面积166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