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爱鸟周 ”活动倡议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全市广大群众:

鸟类不仅是地球生物链的重要环节、大自然的精灵,而且是害虫的天敌、人类最亲近的朋友。它启迪人类智慧,警示自然灾难,指引保护航向,陶冶真挚情感。“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多少年来这些脍炙人口的优美诗句,带给人类太多的豪情和无限的遐思。保护鸟类资源,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农林牧业生产发展,对科研教育事业和文化娱乐活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爱鸟周”是中国为保护鸟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公益活动。源于 1981 年为保护中日两国间迁徙候鸟而设立,1992 年国务院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国家先后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野生鸟类都提出了依法保护的法律规定。早在 1982 年,我省就把每年的 4 月 21--27 日确定为“爱鸟周”,1995 年《河南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明确规定,“每年4月21日至27日为我省‘爱鸟周’”。我市各种野生鸟类达 300 种以上,鸟类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值此河南省第40 届“爱鸟周”来临之际,我们倡议:

一、人人争当学法、知法、守法公民。努力学习鸟类保护等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知识,树立热爱自然、热爱家园、护鸟光荣、捕鸟可耻新风尚。

二、人人争当爱鸟宣传员。学习鸟类知识,了解鸟类在调节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率先垂范,提高每个公民爱鸟护鸟意识。

三、人人争当护鸟先锋。坚决摒弃捕鸟、吃鸟陋习,发现伤害鸟儿不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发现伤鸟要精心救治,伤好后放归大自然。不捕杀野鸟,不掏鸟窝,不拾鸟蛋,不笼养野生鸟类。对伤害鸟类者主动劝说,发现捕杀、贩卖鸟类不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拒食野鸟等野生动物,并劝诫亲朋好友不食用野生动物。

四、人人争当“绿色使者”。大力宣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毁林行为说“不”,对破坏生态行为说“不”,对高残留高毒害农药说“不”,大力倡导科学发展、绿色出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新风,为地球生态家园添绿,为人类生存环境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