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设计院积极开展经营收费情况自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全市坚决整治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的召开,拉开了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整治乱收费活动的序幕。根据4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的坚决整治乱收费工作会议部署,市规划设计院立即着手对全院经营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梳理现阶段我院各项收费类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存在问题等情况,精心制定收费项目自查台账,郑重签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承诺书,及时将各项材料上报局机关职能科室。

市规划院属于经营服务类单位,具有规划设计、工程测绘(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两项乙级资质,设计收费参照行业标准、按照市场化模式执行。经认真梳理,我院现阶段收费项目11项,大体分为三类,即:规划类、测绘类、无明确行业收费标准类。规划类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文件、专项规划、道路及管线规划,收费依据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3]168号),《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协秘字【2004】022号)。测绘类包含:地形图测绘、建筑物放线、规划监督测量,收费依据是《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文)。无明确行业收费标准类包含:日照分析、交通影响分析、三维模型制作,该类项目根据市场需求并参照省内外相关城市同类设计单位收费情况制定本院标准,收费依据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其中,三维模型制作是辅助规划决策机构表决通过规划方案的参考工具,属自愿制作,无强制要求。

经过细致自查梳理,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均有国家各部委发文制定的收费依据,收费透明、公开,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下一步,我院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收费”,继续做好城乡规划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