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部门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游隼”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5-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26日,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收到由天宝路派出所转交热心群众捡拾的一只"鹰”。经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后确认,这只"鹰”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游隼”,属于中型猛禽。工作人员现场对其翅膀、爪子等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受伤痕迹。随后,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将“游隼”移交许昌市西湖公园动物园,由专业兽医为受伤“游隼”做健康检查和救助。

    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发现受伤、受困的鸟类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应及时送交给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做到人人献力,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