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分局荣获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该局获得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这是取得区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该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指导与帮助下,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人人参与全员共创,创建工作实现了常态化,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文化环境。

在文明单位创建工程中,该局立足于为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全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维护核心见诸行动的政治自觉;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讲好自然资源故事;三是坚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实现文明创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四是丰富创建载体活动,努力形成自然资源创建特色。

这次该局成功跻身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成绩来之不易,下一步,将继续在许昌市文明委、区文明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将在原有创建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市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要求和区文明办的安排,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从精神文明建设着手,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和深度,创新和拓展文明成果,树立长期创建思想,以敢于担当的勇气,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作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为建安区在许昌高质量发展中争当主力军和排头兵、实现更加出彩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