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多措并举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统一组织、各负其责。调查采取“全县统一组织、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要求各镇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筹本乡镇土地调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坚持依法、真实调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调查程序,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把成果质量,将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贯穿于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全过程,真实反映土地利用现状。

三是规范标准,严控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国家总体要求,依照河南省技术细则和实施方案,做到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方法统一、要求统一。建立县级自检专检、市级检查监管、省级检查核实、国家级核查确认的检查制度,保证调查成果质量。

四是注重继承、加强衔接。在土地调查中,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已有资料和成果。本着“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原则,与第二次土地调查、历年土地变更调查等历史成果对比分析,做好衔接,充分参考农业、林业、水利、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并参考各部门的行业调查资料,保证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和延续性。

五是创新手段、互通共享。充分应用新方法、新机制,应用“3S”、“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倡导技术方法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实现调查成果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