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创新举措扎实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9-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5年以来,建安区在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不能为本地发展提供充足土地要素保障的“两难”窘境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创新思路深挖潜,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极大的支持了建安区的经济建设。

一是政府牵头,为土地复垦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建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建安区土地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作为对全区土地复垦工作的指导,明确各乡镇负责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复垦。同时,区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复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联席会,除了将土地复垦工作列为政府专项督查外,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就土地复垦进度每月进行排名并上报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联席会,排名后三位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全区通报批评。

二是各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把财政、自然资源、农业、水利、交通、招标办、审计及各乡镇纳入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体系之中,在区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各部门之间既职责分工,又相互配合、通力协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复垦业务指导。在此基础上,又成立由各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三个土地复垦指导小组,深入各乡镇就分管的业务进行现场指导,扎实推进土地复垦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赏罚分明,保障土地复垦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每年年初区政府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印发各乡镇本年度土地复垦目标数。以该土地复垦目标数为基础,经有资质的机构审验通过,完成的一亩给予5万元标准奖励;若超额完成任务,超额完成100亩,超额完成部分每亩多奖励1万元,计每亩6万元;超额完成200亩,超额完成部分每亩多奖励2万元,计每亩7万元;未完成开发复垦任务部分按照1.5万元/亩予以处罚。同时,将土地整理复垦任务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中,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在年度考核时按规定加分,并在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给予资金倾斜;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在经济发展指标考评中将失去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乡镇政府积极作为,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奖励措施的激励下,各乡镇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任务下达后,各乡镇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克服种种困难,积极主动完调查、立项、实施等各项工作,该区土地整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各乡镇功不可没。

自2015年以来,该区共整理复垦新增耕地8194亩,不仅极大的支持了本区经济建设,同时还解决了新元大道东段拓宽、建安区北航路、建安区北苑大道南四路、建安区中原路等项目用地的占补平衡指标问题,并及时归还了省厅新型农村服务社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