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房管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7-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建安区房管局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建安区房管局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先创优”的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自2014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后,该局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班子成员亲自带头参与,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二是坚持和完善“局班子统一领导,创建办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齐抓共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明确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三是营造文明创建氛围,通过在办公区域悬挂创建宣传版面,文明标语,温馨提示,改造荣誉室,图书室,活动室,文明实践讲堂,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提升人员综合素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四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建立完善了签到、请销假、年休假、会议考勤、卫生、公共管理、业务学习、信息宣传等制度,狠抓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意识。

下一步,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再接再厉,切实维护好精神文明创建单位良好的形象,力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