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引导规划选址。充分发挥规划对重点项目引领作用,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用地选址,按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引导重点项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开永久基本农田,鼓励项目首先在存量建设用地上下功夫。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将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对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迅速组织踏勘,加快组卷,严格审查,跟踪审批进程,掌握报批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报批中的问题。
三是及时精准供地。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跟踪机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于已通过审查的项目,第一时间转入供地程序。
四是优先审查办理。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规划审批实行“特事特办、专事专办、即来即办”。对非核心要件不齐的,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优先进行方案技术审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