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23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1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年度报告评审会议,由3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省矿产资源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在会上就评审结果进行了反馈。

评审会上,受企业委托承担禹州市2023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储量变化表(以下简称“储量年报”)编写任务的单位汇报了储量年报编写情况。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全市储量年报工作于2024年1月初完成,随后聘请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0)54号)、《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对按时完成2023年度储量年报编写任务的48个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9个、水泥用灰岩矿3个、铝土矿2个、煤矿14个)上报的储量年报及图件资料等成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评审。

由专家组出具的评审意见认为,编制单位提供的矿山季度动态检测原始记录数据规范,动态检测基础工作到位,动用矿体范围的控制测量准确可靠;报告编写章节安排合理,内容全面,附表、附图、附件等符合要求;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所利用的参数、估算数据基本正确,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信,实际开采损失率的计算正确。经对送审报告所有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有《矿产资源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原则同意上述储量年报成果通过评审。

专家组还针对储量年报评审发现的不同矿种在矿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提高的意见和建议。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储量年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督促指导矿山企业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依法依规促进矿产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助推全市矿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