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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05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本级自2019年3月11日起,启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印章,原“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