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昌市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1-XJ002号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主要内容及要求
1.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服务范围和要求是:
魏都区、示范区、东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内,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集体建设用地图斑分布、参考现行规划确定的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以2021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完成基准地价的制订工作。
(1)制订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基准地价。
(2)制订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因素指标说明表; 各类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
(3)按照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相关要求,建立城乡公示地价体系。
(4)建设基准地价数据库。内容包括:因素因子基本信息;工作底图信息;定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中间计算结果、图表信息;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及各类土地总分值图;各类用途不同类型地价样点图;各类用途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服务范围和要求是:
魏都区、示范区、东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农用地(耕地)。
以2021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完成基准地价的制订工作,整理汇总相关成果。建设基准地价数据库。
3.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服务范围和要求是:
魏都区、示范区、东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的国有农用地和国有宜农未利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用地类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
以2021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完成基准地价的制订工作。具体包括:明确国有农用地评估类型、划分国有农用地级别、评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整理汇总相关成果。建设基准地价数据库。
(五)预算金额:406890元,最高限价:406890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单位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中人员);
(四)投标人须提供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合同各一份(或含三类项目的合同一份);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提供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30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927 13803749936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
许昌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文件.doc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