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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公开选择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和省级财政科技兴林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林业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豫林计[2022]101号)文件精神,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拟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个,推广示范林木良种‘阳丰’柿300亩;拟申报2023年省级财政科技兴林项目1个,推广示范林木良种‘阳丰’柿50亩。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严格实施,现公开选择两个项目的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较好的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队伍。

2、项目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占用耕地,须提供非耕地证明。

3、须提供不低于5年期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4、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合作单位审查确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意向的单位可自行将相关证明材料密封后报送至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项目申报单位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一家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合作单位和一家2023年省级财政科技兴林项目合作单位。

三、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4-2965068,13782370703。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府西路市政府西院办公区5号楼5513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