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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免收企业间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费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鄢陵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减免登记费公告如下:

从2021年12月01日起,免收企业间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

本公告自2021年12月0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