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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许昌市零距离换乘枢纽中心长途汽车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采购审批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组织许昌市零距离换乘枢纽中心长途汽车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机构选取工作,欢迎符合项目工作要求的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零距离换乘枢纽中心长途汽车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控制价:按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2009]2914号)、《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9]199号)。最高限价:下浮率50%。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需对许昌市零距离换乘枢纽中心长途汽车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资产价值等进行评估,并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评估执业资格,取得河南省财政厅通过的机构备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在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提供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3、参与该项目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5、供应商工作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出具的报告真实可靠;

6、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一路与府西路交汇处向南110米)一楼信访室。

3、投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五、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8896

地址: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一路与府西路交汇处向南110米),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5128室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