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XJ00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控制价6万元/年。

(五)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二、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

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机构持续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并出具年度服务报告。指导建立依法行政规范科学运行管理体系。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改制及信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 合同行为和执法工作、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起草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6.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7.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8.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具体时间和形式,根据聘请方要求协商确定;
    9.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报价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法律咨询和服务业务。

(三)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熟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经验丰富(提供类似业绩:1-2件对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案例。注:作为委托代理人的行政诉讼判决书、裁定书、法律服务咨询年度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均可)

(五)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提供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六)本次招标只接受律师事务所投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3月11日8:00起至2024年3月15日17 :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30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927 13803749936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