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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XJ002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五)预算金额:控制价37.995802万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按照《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方案》和《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审核报告》要求,建成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并提供维护等相关服务。

(一)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见附件)

完成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交许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报告,配备系统运行所需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硬件设备。

(二)主要要求

负责与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数据互联互通,自系统建成投用后免费维护3年,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精确到乡级区域的文、图等形式的预警预报产品,并自动群发手机预警信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许昌市数据共享相关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资质)。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需密封好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需以A4纸规格按顺序胶装成册,不得手写或修改(签字除外),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及一次性最低报价函加盖公章一份,分别胶装成册。(正本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副本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询价公告中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伪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三)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3月26日8:00起至2024年4月1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7: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30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927 13803749936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