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常君君)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常君君,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2015002000087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