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象焕章)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8-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19)第(005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象焕章

身份证号:无

继承人:象桂云

身份证号:652301********082X

继承人:象巧云

身份证号:411022********2425

继承人:象世民

身份证号:411002********1010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东大办事处东顺河街五交化家属院1幢东起2单元1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14473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住宅89.06平方米  地下室19.6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A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

 

 

公示单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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