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00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罗树玉
身份证号:411002********2512
继承人:苏淑梅
身份证号:411002********2544
继承人:罗颖洁
身份证号:411002********2528
继承人:罗颍敏
身份证号:411002********2526
继承人:罗颖娟
身份证号:41100********22524
继承人:罗颖丽
身份证号:411002********2525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北大办事处八一路59号安装公司家属院7幢东起1单元2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0901003112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86.9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