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17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保峰
身份证号:411023********0531
继承人:豆香花
身份证号:411023********056X
继承人:李克让
身份证号:411023********0536
继承人:陈小梅
身份证号:612322********2220
继承人:李晨宇
身份证号:411023********7049
继承人:李金阳
身份证号:411023********7114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南关大街南段清华苑2幢东起1单元3层西户
证号:0301016672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37.3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