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公告(林玲)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7-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房屋他项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房屋所有权人:林玲,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证号:许房预登字第0903004231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房屋他项权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