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19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中喜
身份证号:411002********2054
继承人:傅秀月
身份证号:411002********2062
继承人:李桂花
身份证号:411002********2123
继承人:李桂君
身份证号:411002********2024
继承人:李三妮
身份证号:411002********2025
继承人:李松山
身份证号:411002********2117
继承人:李清旺
身份证号:411002********2013
继承人:李永旺
身份证号:411002********2034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向阳路碾上村五组16号2幢北楼4间,1-2层全部
不动产权证号:3016143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14.4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