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210)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陈群法
身份证号:411002********5111
继承人:陈爱香
身份证号:412824********5563
继承人:陈莲香
身份证号:412824********7527
继承人:陈鸾香
身份证号:412824********752X
继承人:陈喜妮
身份证号:412824********5124
继承人:陈红爱
身份证号:411002********1544
继承人:陈丽娜
身份证号:411002********1524
继承人:陈付生
身份证号:411********1519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华佗路13号卷烟厂家属院1幢东起4单元3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0301003765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71.4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 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