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23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遗赠),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桂英
身份证号:无
被继承人(原权利共有人):伍玉宝
身份证号:411002********2036
继承人:伍焕兴
身份证号:411002********2517
继承人:伍爱花
身份证号:411002********210X
继承人:伍焕彪
身份证号:411002********2018
继承人:伍爽
身份证号:411002********2021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健康巷45号20幢1-2层全部
不动产权证号:5954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98.7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 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