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许支行,房屋所有权人:陆猛,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证号:豫(2017)许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180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房屋他项权证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