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第(009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日清
身份证号:41100219281126101X
继承人:武秀云
身份证号:411002193803251027
继承人:王郑安
身份证号:411002196201071057
继承人:王中安
身份证号:411002196407031018
继承人:王珍
身份证号:411002197004291020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七一路34号二轻工业局付5幢东起1单元1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27384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07.0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