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第(012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吕志国
身份证号:411023********1014
继承人:吕石头
身份证号:411023********1013
继承人:计云霞
身份证号:411023********1046
继承人:芦惠玲
身份证号:410103********0629
继承人:吕喜阅
身份证号:410105********0369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八龙路以东天宝路以南学府名苑25幢东起2单元3层东南户
不动产权证号:10067902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84.4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