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豫(2019)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85803号
抵押权人:许昌汇裕地产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新兴路以南,运粮河以东百合佳苑(南区)4幢1至2层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