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他项权证作废公告(宋小科)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2010008000036

抵押人:宋小科

不动产坐落:魏文路东侧建业帕拉迪奥(2号楼)0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