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9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陶志新
身份证号:411002********2013
继承人:陶克成
身份证号:411002********1012
继承人:王秀恋
身份证号:411002********1041
继承人:陶金
身份证号:411002********1010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武大道东侧,陈庄街南侧中建观湖珑府8幢东起1单元18层1803
合同编码:XCS2019-017870
房屋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135.2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