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商(2024)第(00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郑洪瑞
身份证号:411002********2051
继承人:郑文生
身份证号:411002********1037
继承人:郑丽萍
身份证号:411002********202X
继承人:郑丽军
身份证号:411002********1523
继承人:郑蕾
身份证号:411002********0547
继承人:贾丽萍
身份证号:411023********112X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延安路北段园艺厂家属院1幢东起1单元3层东户、储藏室:1-1幢东起第1间
不动产权证号:3016276
房屋用途:住宅、储藏室
建筑面积:70.79、6.0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