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丁鸿钧)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4)第(11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丁鸿钧

身份证号:411002********2098

继承人:陈清莲

身份证号:411002********1526

继承人:丁宇靖

身份证号:411002********2045

继承人:孙改红

身份证号:411023********6520

继承人:丁义翔

身份证号:411002********1013

继承人:丁艺昕

身份证号:411002********0089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前进路38号副食品总公司家属院6幢1-2层东起第6户

不动产权证号:10037187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57.5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