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他项权证作废公告(白真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0187867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抵押人:白真真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群众路以南、灞陵路以西海盛湖滨豪庭二号院(南地块)2幢东起1单元27层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