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0166967
抵押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抵押人:邹光丽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学院路以东、南海街以南,恒大绿洲7幢东起1单元5层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