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59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袁继成
身份证号:360402********4775
继承人:张二霞
身份证号:411023********0548
不动产坐落: 魏都区望田路青竹苑小区4幢东起1单元6层东户,地下室位于东起1单元-1层北侧东起第2间
合同编号:2023120701
房屋用途: 住宅+地下室
建筑面积:131.1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