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4月2日,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规委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会议,市长、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市委宣传部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王自合,市委秘书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李海峰,副市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杨朝晖,市政协副主席、市委规委会副主任马浩,市政协副主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田秋琴,许昌军分区副司令员李聚国,市委副秘书长杨喜照,市人大城建工委主任齐二红等29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本次提交的8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5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3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铁西片区08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天宝路以南,延安路以东,洞上街以北,灞陵河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53542平方米(230.3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45158平方米(217.7亩),其中08-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1122平方米(46.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6836平方米(40.3亩),08-2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8846平方米(43.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6237平方米(39.3亩),08-3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1317平方米(47.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9828平方米(44.7亩),08-3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9759平方米(59.6亩),均为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7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08-2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972平方米(6.0亩),教育用地(9班幼儿园),低层、多层,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0.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08-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8526平方米(27.8亩),公园绿地。

规划居住地块按照5分钟生活圈配套要求配套相关设施,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方米/千人,设施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在08-1号地块内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在08-2a号地块内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站,在08-3a号地块内配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5分钟生活圈内配套设施宜相邻集中设置,相互共享,规划居住地块内分别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均不小于20平方米,08-4号地块内沿翠柳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沿街高层建筑连续等高建筑不宜超过3栋,高差应控制在较高建筑的1/5-1/3,兼顾高低起伏的韵律感。建筑间口率不宜大于70%,高层建筑间口率不宜大于60%,沿天宝路、延安路的塔楼建筑间口率不应大于55%。建筑高度小于24米时,最大面宽不宜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宜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宜大于60米。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滨水活力区,居住建筑外立面以实墙面为主搭配玻璃幕墙,以米白、浅灰白为色彩基调,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

规划灞陵河主城区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08-1号、08-2a号地块若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规划;08-3a号、08-3b号地块若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规划。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幼儿园主出入口处退道路红(绿)线距离不小于15米,形成校前广场,宽度不小于20米,作为接送学生场地。08-4号地块结合幼儿园设置林荫式停车场,方便接送学生。规划居住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7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土地出让前要先行建设路网、完善配套,坚持整体性开发,避免出现拆一块、卖一块现象。二是魏都区政府要尽快研究天健热电厂有关问题,科学确定用地性质,盘活土地资源。三是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阶段要求,遵循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规律,研究幼儿园配建规模等问题,合理布局教育资源。

(二)中原电气谷DQG22-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尚集北街以南,魏武大道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2270平方米(78.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6804平方米(70.2亩),工业用地,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43万元/亩,税收≥17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作为城市底色的延伸,以中低明度的灰色为主基调,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22-1号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超过32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工业用地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或“庭院式企业”。

沿魏武大道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辅道相连接。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把产业准入门槛,积极引进高品质项目,推动招商引资量质齐升,同时也要加快解决东侧瑞士高科项目违法占用土地问题。

(三)示范区主中心区FD12号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学院路以西,魏文路以东,永昌东路以北,隆昌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66315平方米(549.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52523平方米(528.8亩),其中FD12-2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74629平方米(261.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63262平方米(244.9亩),FD12-2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8138平方米(117.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5713平方米(113.6亩),教育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1.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2.0车位/100名师生,非机动车停车位≥60车位/100名师生;FD12-3号地块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13548平方米(170.3亩),公园绿地。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滨水活力区,建议以中低明度的暖色为主,应该避免大面积低明度色彩的重复使用,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沿街高层建筑连续等高建筑不宜超过3栋,高差应控制在较高建筑的1/5-1/3,兼顾高低起伏的韵律感。

FD12-2a、FD12-2b号地块统一规划,地下空间统筹考虑,且需与现状建成区相协调。公交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东侧可结合沿河公园绿地设置人行出入口;规划地块东侧出入口需处理好与学院路、明礼街、饮马河交通组织关系,在保证饮马河流向及断面不变的前提下,经水利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对水系及绿化带做适当调整;规划地块内高压线移除后该地块方可实施;FD12-2a、FD12-2b号地块内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学校的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建筑统一规划、相互协调。二是示范区管委会要统筹考虑学院小吃街的规划布局,有序引导商户退街入市,引摊入点、规范管理。三是魏都区政府要加快推进清苑街临街门面房遗留问题的解决,规范夜市摊贩的管理。四是电力线路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路由实施,严禁在地块内部随意走线。

(四)东城区27-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建安大道以北、景福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292平方米(16.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801平方米(13.2亩)。商服用地(商务金融、加油站等综合能源站),低层、多层,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机动车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建筑主色调以中明度、低艳度的色系为主,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规划地块内现状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如需保留,需在东侧预留人员、环卫车辆的进出场地,并对西侧外立面进行美化,提升景福路沿街形象;如果拆除,需在规划地块内按原规模进行还建,并方便居民使用。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南部需配建综合能源站,包含二级加油站、充电站等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绿线内总用地面积的50%,充电站规模需满足《许昌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3-2035)》的要求;商务金融用地与综合能源站用地之间需采取增设实体围墙等方式进行隔离,以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规划地块需根据不同的业态配建停车位。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五)文庙前街以南、学巷街以东、奎楼街以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文庙前街以南,学巷街以东,奎楼街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5363平方米(23.0亩),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地下停车设施),主要使用功能为停车场、商业等配套设施,地下建设限制深度≤15米,地下空间开发层数≤2层。

规划地块按照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配建附属商业设施。地上人行出入口及通风采光井应尽量与地面景观、附属建(构)筑物结合设置,周边附以景观美化。地下配建附属商业设施的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六)许昌市留置中心、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明礼街以南,周寨路以东。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57724平方米(86.6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55340平方米(83.0亩)。其中,清风教育中心项目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2725平方米(64.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0341平方米(60.5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33854平方米,容积率0.48,建筑密度21%,绿地率35%,规划机动车停车位40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77个。许昌留置中心项目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4999平方米(22.5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9661.15平方米,容积率1.3,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规划机动车停车位7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93个。

沿南侧规划道路规划一个主出入口,西侧周寨路规划次出入口,采用地上与地下相结合的停车方式,同时结合主次出入口共设有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场地主要道路和消防道路宽度均不小于4米,满足消防要求。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七)许昌祈福颐养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天竹街以南,忠武路以西,花都大道以北,清风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1148平方米(151.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6155平方米(129.2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28703.08平方米,容积率1.49,建筑密度19.58%,绿地率35.2%,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33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50个。

项目主出入口设在天竹街上,次出入口、应急通道设在清风路上,共设置3个地下车库出入口。院区内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宽度均不小于4米,满足消防要求。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项目建设要一鼓作气、加快推进,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医院内部停车位规划数量要充足、使用要方便,防止后期出现大量路边停车问题,影响周边交通。三是东城区管委会要抓紧实施忠武路向南贯通工程,完善区域路网。四是市民政部门要强化地名管理,道路命名时要方便群众记忆,充分尊重历史,突出地域文化。

(八)许昌中明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充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新元大道以北,京广高铁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227平方米(13.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801平方米(11.7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2621.2平方米,容积率0.34,建筑密度18.28%,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个。

本站为二级加油站,设置6个加油岛、配备6台加油机;设置三层站房一座,三层充电站房一座,加油罩棚一座,充电站雨棚两座,加油作业区与充电区有明确的物理隔离,站内外建筑、构筑物等设施依现行规范设置,以确保安全。

加油站沿新元大道分别设置主入口和主出口。单车道宽度设计为5米,双车道宽度设计为10米。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顺应消费迭代升级趋势,合理确定加油站等能源设施用地规模,把节约集约理念贯穿始终,优化功能配置,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复合利用。二是市住建局要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

二、对下步工作的要求

一要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城市建设的“第一粒扣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规划引领,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推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尽早获批。要建立健全规划审核衔接机制,强化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做好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以优化空间结构、强化功能供给、美化城市风貌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环节能力水平,打造更具许昌文化特色的城市风格。

二要加快城市更新,持续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建议,扎实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雨污管网分离、燃气管网完善、断头路打通、积水点改造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基础,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畅通运行水平。要坚持依法公正,市发改委要做好成本管控,加强过程监督,特许经营要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发展,确定第三方的过程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避免徇私舞弊;市财政局要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坚持多方询价,做好成本核算,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系统观念,处理好“面子”与“里子”、地上与地下、当前与长远、功能与特色、新城与旧城、开发与保护等之间的关系,系统考虑、统筹推进,加快建设宜居、安全、韧性、智慧城市。要抓住项目建设的“黄金期”,统筹抓好园林绿化、道路铣刨罩面、重点部位周边改造提升等,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城市品质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要强化考评指导,市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有任务、有奖罚、有考核,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落地见效。

三要提高审批效率,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全周期要素保障,在把牢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早建的尽量早建,能快建的力争快建。在审批事项上,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阶段的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思路理念,强化担当、加强协作,用好联审联批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不要等、靠、要,确保条件成熟一个开工建设一个,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三个一批”等重点项目手续不完善,不能开工。

四要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城市管理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以规范为先,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发展可持续。针对夜市小吃摊占道经营问题,要加强源头管控,注重抓早抓小,要有序引导、退街入市、规范管理。针对停车问题,要增强系统观念,深挖老城区停车设施供给,通过智慧化手段赋能,提高停车管理效能。

与会人员:

史根治  刘  涛  王自合  李海峰  杨朝晖  马  浩

田秋琴  李聚国  杨喜照  齐二红  方  炽  周  强

田会卿  李  淼  高  雁  冉高垒  郑若琰  宋占华

刘  庆  冀  伟  张淑芹  郑永辉  张军旺  李绍英

张建军  炊丽敏  李  洁  杨宏善  程  杰

列席人员:

高远浩  李光亚  郑  璐  蔡晨凛  于志华  史世兵

张会涛  葛战旗  杨增君  王  皓  武广德  张振辉

刘志涛  王玉峰  白建辉  牛玉杰  韩慧霞  马丽红

吴  楠  赵军鹏  韩岩修  黄俊华  晏清峰  贾倩倩

刘  斐  宋涵冰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会议项目说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