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2-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 公开范围

本局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阅《目录》。

(二) 受理机构

本局自 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到本局办公室(许昌市府西路政府西院5号楼)查阅,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冬、8:00~12:00,15:00~18:00夏),联系电话 0374-2988808。电子邮箱地址:bg8809@163.com。

(三) 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申请后,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