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转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

4、抵押、借款合同

注:购房人为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结婚证原件;转让方符合满五唯一的需提供转让方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结婚证原件。

二、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2)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

三、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单独申请车库、储藏室80元/件。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机构

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105号许昌市民之家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六、咨询电话:2968732

投诉电话:296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