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开展违规收费问题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自规〔2021〕75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开展违规收费问题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1日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违规收费问题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整顿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革除不良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全市坚决整治违规收费工作视频会议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0局长办公会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自查和集中整治,摸清全系统各项收费项目,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事项,迅速整顿违规收费现象,举一反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制度建设入手认真解决违规收费问题。

二、整治范围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等单位、部门乱收费、违规收费行为。

三、整治内容

自查、梳理全系统各领域所有收费项目;重点自查、梳理、整治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收费行为,特别是单位制定的收费标准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收费。自查、梳理、整治超越管理权限制定的收费、擅自增加的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行为。自查、梳理、整治不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利用行政职权强行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成立自然资源系统违规收费问题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局长刘林波同志,常务副组长为武广德同志,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科。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对各单位(各科室)的自查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务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步骤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违规收费问题整治行动由政务服务科牵头,各单位(科室)积极配合。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12日-15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局属单位、各科室自收到本方案起,迅速组织专人对岗位职责内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对自查出的收费项目逐一甄别,查清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或政策文件,是否合乎收费标准,是否规范使用收费票据,最终形成自查台账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政务服务科。同时,针对存在问题的收费项目,第一时间暂停收费,单独制定整改销号台账,明确整改方法、整改步骤和整改时间,形成整改台账与自查台账一并报送。

(二)承诺公示(4月16日-20日)。为扎实推进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签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承诺书,保证清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同时,全面梳理近三年本地、本单位、本科室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公示情况和承诺书(扫描件电子版)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政务服务科。

(三)督促检查(4月21日-30日)。局整治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各科室乱收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收费行为专项检查,对组织不力、整改不彻底、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被政府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违规收费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四)巩固深化(5月1日-31日)。违规收费问题清查整治过程中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时,利用违规收费问题清查整治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和中介机构收费事项,特别是因报件需求等为项目单位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关单位和科室做好自查和压力传导,凡是发现乱收费或因违规收费导致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抄报主管部门,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各科室要提高对这次清查整治行动的认识,摆到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抓好本部门违规收费问题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严密部署,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清查整治要突出排查社会反映强烈,媒体曝光较高,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逐一查摆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整改,狠抓落实,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设立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设在机关纪委(电话:298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