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政〔2024〕 8号


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土地价格体系,现将许昌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2019年5月5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许政〔2019〕1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许昌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

2.许昌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

3.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益租金标准

2024年4月11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